曾俊華指律政司建議拒答議員 律政司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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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12-06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今次爭議源於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向立法會主席發出的兩封信件及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律政司未回應是否曾建議官員不回答四名議員的提問。

林鄭月娥在十月底的信件中,指立法會主席押後為梁頌恆同游蕙禎監誓,劉小麗亦未再次宣誓。按規定,議員在完成宣誓前,不得參與立法會會議或表決,認為在法庭有最終判決前,公職人員只會回應已依法妥為宣誓的議員的問題和意見。

在人大常委會釋法後,林鄭月娥十一月初再度去信梁君彥,指留意到社會就若干議員有否依法妥為宣誓提出質疑,政府正研究釋法會否對相關議員造成影響。信件沒有指明相關議員是誰。及至上星期五律政司入稟,就四名已完成宣誓的議員提出司法覆核。

昨日出席立法會委員會會議的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指律政司是基於這兩封信給意見。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律政署(司)給我們的法律意見,就是作最終判決之前,公職人員包括我本人,需要跟隨政務司司長在2016年10月31日及11月8日致立法會主席的信件指出的立場,不會回應這四位人士的問題和意見。」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中午返回辦公室時未有回應。

非建制派認為事件反映政府的內部矛盾。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這個說法很明顯是反映了整個特區政府的內部矛盾是非常之白熱化和熾熱,甚至是『鬥到出面』。」

工聯會新界西麥美娟表示:「我們不作這方面的揣測,我們反而希望事情能確保,無論如何政府與立法會有好的合作關係。」她認為今次只是政府官員之間的溝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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