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政策明年十月起調整,租戶只要超出入息或資產限額其中一項規定就要遷出,但同時放寬入息或資產限額規定。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決定調整公屋富戶政策,由現時的「雙軌制」,即是租戶收入超出申請公屋入息限額的3倍,同時資產超過限額84倍便要遷出,改為「單軌制」,即是只要其中一項超出限額規定就要遷出。
不過這兩個限額都會分別調高至五倍及一百倍。以一個四人家庭為例,現時家庭入息超出80,070元,資產逾225萬元就要搬走。調整政策後,入息超出133,450元,或者資產逾267萬元就要搬走。
另外租戶有成員在本港有私人住宅物業亦要遷出,但若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六十歲,則不受影響。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表示:「我們希望今次能傳達一個正面信息,就是我們會善用公屋資源,使非常緊絀的資源,可以編配給輪候冊上急切等候入住公屋的家庭。」
截至六月底,約有二萬六千名公屋富戶,而過去五年,房委會平均每年收回230個富戶單位。黃遠輝說未知調整政策後有多少富戶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