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停牌期間駕車被揭發釀意外 判囚18個月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12-12 22:5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停牌期間駕車被警方截查,逃走時撞向其他車,承認危險駕駛等七項罪名,判監18個月。

38歲地盤工人李耀威,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取消駕駛執照期間駕駛等七項控罪。案情指被告前年12月停牌期間在天水圍無牌駕車,並停泊在雙黃線,遭警方截查時開車逃走,在天榮路同另外三輛車相撞,導致有人受傷。

法官指被告和警方追逐,危害途人安危。判他監禁18個月,吊銷駕駛執照三年和罰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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