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促游梁歸還酬金開支等限期屆滿 涉約186萬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12-18 20:07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要求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歸還議員酬金及開支等,合共約一百八十六萬元的期限今日屆滿。

梁頌恆回覆秘書處,指由於他將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秘書處應待終審法院有判決才決定追收款項。即使最終被判敗訴,亦認為立法會追收的數目極不合理。

因為原訟庭裁決其議員身份由10月12日開始失效,所以由10月1日至11日的議員酬金是應有酬金,這段時間內預支的營運資金亦不應追收。

梁頌恆及游蕙禎之前各領取了十月份議員酬金約九萬五千元及八十三萬元的開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在法庭判決後,決定向兩人全數追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