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落實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的建議,最終在2021年底起全面禁止買賣象牙。
為遵守《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現時本港對象牙買賣有一定限制。簡單來說,1976年以前的象牙獲准出入口買賣,而之後至1990年以前的象牙就只限本港內買賣,並須取得當局簽發的許可證。至於90年後的一律不准買賣。
現時全港有370個許可證,涉及77公噸象牙。政府落實逐步淘汰象牙買賣,明年上半年提交修訂條例給立法會。
第一步會即時禁止進出口《公約》容許的象牙狩獵品,而修例三個月後,1976年前的象牙不能再出入口,買賣就要申請許可證。而五年寬限期屆滿後,即2021年12月31日起,任何象牙買賣都會禁止,古董象牙就例外。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鑑於獵殺大象和走私象牙的最新趨勢,和國際間要求各地關閉他們象牙貿易的呼聲,採取這些措施是實屬必要。」
漁護署說提供五年寬限期,要給時間業界轉型。漁護署署長梁肇輝表示:「現在我們發出的管有(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根據現時的法例,我們政府沒有賦予一個權力,可以提早或者去取消牌照。」
署方又表示,政府不會為業界提供賠償,日後亦會調高罰則,至最高罰款一千萬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