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衣食住行多方面都加價,電費就罕有減價。
司機首當其衝,私家車過西區海底隧道要多付五元,新收費要65元,的士、小巴同樣加五元,電單車收費維持不變。
大欖隧道,私家車及的士加至44元,輕型貨車及中型貨車分別多收四元及三元,小巴及電單車收費不變。
泊車費都加價,房委會停車場,私家車月租車位上調約百分之六,新收費由1200元至2580元不等。
而兩電就減電費。雖然基本電費,今年分別加3.3仙,及3.4仙。由於兩電2012年起都高估燃料費,今次決定以回扣方式,從燃料帳退回部分予用戶,連同港燈退回部分地租及差餉,變相令淨電費原本無得減的中電,間接減約百分之二,而港燈減幅更達一成七。
城大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表示:「看電費有沒有加是應該看基本電費有沒有加,而不是看個總數。加基本電價,之後回贈給你,但錢都是市民的。問題是它幾時退回給你,難聽點說,你有沒有命等。再者你要使用他們的電才能退回。」
截至去年底,兩電燃料帳分別有29億及40億,扣除今次的回扣,仍有約20億及23億的結餘。
環境局指,未來天然氣發電比例增加,兩電要維持足夠的燃料帳正結餘,應付可能的額外開支,減低電費上調的壓力,強調會在適當時候要求兩電作出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