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擅自過數 健身中心稱事主清楚所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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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7-01-02 06:14

撰文: 無綫新聞

有市民投訴兩間健身中心擅自用他們的信用卡過數,兩宗個案已轉交海關跟進。而兩間健身中心都指,事主知道自己購買了甚麼。

黃先生的妹妹去年十月,在旺角FFG武術健身中心的職員推銷下,購買一年、兩萬多元的會籍,之後她同意購買十二萬多元的私人教練課程,職員說可以做分期,但事主發現健身中心用其信用卡,多收她一年會籍,合共超過四萬元。

而私人課程亦沒做分期,健身中心說事主要自行申請,用信用卡一次過數四萬八千元,健身中心再追討她七萬多元餘數。事主哥哥說,妹妹是被迫簽約。

事主兄長黃先生表示:「一個女孩坐在房間裡面,有兩、三個身體健碩的人,不斷輪流出入銷售同一個計劃,她不勝壓力之下,被迫會再繼續簽合約。」

FFG武術健身中心表示,該名女子的單據及自行申請分期的表格,都在知情下簽署。FFG武術健身中心董事杜恒霖表示:「十月五日,第一日簽單,十月六日也有簽單。這段時間,她不停向教練提供其飲食習慣,教練有給予意見,過程一直很愉快。她中間也有來上堂,但至二十幾號,就表示要退款。」

另一個投訴個案,事主的健身中心教練離職後,聲稱協助他退回,已繳付的十一萬元教練費,事主被決帶到另一間健身中心,M Boxing Fitness公司拿去事主的信用卡,說用來查詢舊公司的會籍,後來事主發現,被擅自過數二萬四千元。

M Boxing Fitness指,上月收到投訴前,已因其他理由解僱涉事的男職員,而錄音紀錄顯示銷售過程沒問題,M Boxing Fitness負責人黎先生表示:「其實當時事主是說完全明白,清楚知道購買了甚麼,他未曾上門要求任何賠償,又搞大事件後才要求我們賠償。」

負責人指被解僱的職員已簽署協議,所有賠償及法律責任由他承擔。

協助兩名事主的工聯會指這類投訴舉證都很困難,促請政府盡快就預繳式消費冷靜期立法,並推行健身中心及教練註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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