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合共三項控罪,今日開審。
現年72歲的曾蔭權是首名行政長官卸任後,廉政公署引用《防止賄賂條例》控告。他去年十月到高等法院應訊時,被加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他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住宅物業的裝修工程,作為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即之後改名變成的為香港數碼廣播 ,提交數碼聲明廣播等申請的報酬。
曾蔭權亦被控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其中一項指,他參與決定雄濤廣播申請時,無向行政會議申報、披露,或隱瞞他與當時是雄濤主要股東的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往來及商議。
另一控罪指,他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建議提名何周禮授勳,而無向政府披露,何周禮正為其深圳單位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至於今次控辯雙方法律團隊陣容,跟許仕仁案相似。律政司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而曾蔭權就聘請在許仕仁案中,代表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案件會由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審理。
這宗案件將會有陪審員,不過司法機構已通知原定今日出席遴選陪審員的人毋須到庭,意味第一日審訊不會選出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