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金融發展局開設一個為期三年的行政總監職位,民主派議員反對,建制議員亦提出質疑。
金融發展局於2013年成立,就如何推動香港金融服務業發展,聯繫業界向政府提出建議,財政事務及庫務局建議開設一個為期三年的行政總監職位,領導金發局秘書處,每年開支總額不超過291萬元。
但在立法會人事編制委員會上,建制及泛民議員均反對。商界(二)議員廖長江表示:「自從金發局在2013年成立以來,為何到現在才需要一位行政總監建立及加強與政府之間的溝通,監管機構及行業團體的聯繫,真是天曉得。」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指:「我們過往由監管機構等借調人手時,過往花了(金發局)會員很多時間,做這些研究,所以最新幾年見到金發局覺得應該秘書處要加強研究功能,讓他能減輕會員的工作。」
人民力量新界東議員陳志全表示:「究竟這個梁振英的產物,在2013年梁振英誕下的『嬰兒』是一屆的產物還是千秋萬世?如果他朝下任的政府指不需要或要變化金發局,現在我們又同意三年的職位,會否反而是制肘?」
人事編制委員會小組主席葉劉淑儀指:「劉局長,你可否代(特首)參選人答?」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表示:「我們政府運作時,我們不是看換屆或者哪位特首成立某一個機構,每一個人只做到任期。」
委員會花了兩小時仍未完成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