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與記者打架獲撤銷控罪 各守行為12個月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1-12 18:30

撰文: 無綫新聞

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以及一名記者,被控在公眾地方打架,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下令撤銷控罪。

兩名被告,25歲的梁天琦和42歲《大公報》記者盧永賢,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下令撤銷控罪,兩人需自簽一千元,守行為12個月。

案情指兩人去年八月十三日,於港鐵太古站內打鬥,到場處理事件的港鐵職員看到梁天琦衣服背後有一個洞,肩膊及臉部有爪痕;而盧永賢則牙齒流血,嘴唇腫脹。警方其後拘捕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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