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管會決定不會資助梁國雄,姚松炎和劉小麗三名議員的司法覆核案訟費。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根據行管會現行政策,如果議員因為在立法會或轄下委員會程序中,履行立法議員(職務)而引起法律挑戰,行管會才會考慮負擔他們的訴訟費用。行管會考慮這三名議員在未有效完成宣誓前,並沒有展開履行其議員職責,故不適用於政策適用範圍,經行管會討論及投票,行管會不會支付相關費用。」
梁君彥又指,秘書處未有收到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及游蕙禎退回任何款項。行管會決定維持向兩人追討薪酬及預繳辦事處等開支的決定,合共約186萬元,並會於終審法院有最終判決後,展開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