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規管強逼購物的《旅遊業條例草案》。
政府表示,目前旅議會打擊不良營商手法時存在執法困難,建議成立具法定權力的旅遊監管局,代替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及旅議會,負責發牌及行業規管工作,又訂明不得強逼旅遊購物。不過,規管海外及內地旅行社仍然有困度,需與當地執法機關聯繫。
旅遊事務專員朱曼鈴表示:「我們留意到網上旅行社,國內亦有來香港推銷,有些亦有海外的。關於國內的,我們與國家旅遊局方面溝通了,日後若有國內的旅行社來港推銷,而沒有向我們申請牌照,我們可以向國家旅局交予資訊,當然大家可以合作溝通;至於海外,我們亦會嘗試聯絡有關旅遊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