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 劉吳惠蘭認為曾蔭權是盡責公務員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1-24 03:52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劉吳惠蘭作供時說,曾蔭權是盡責公務員,她又指發牌事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最終決定權。

有份審批雄濤廣播牌照的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繼續作供。

辯方提出雄濤發牌先後經過廣管局及政府內部建議,劉吳惠蘭認同發牌過程公平公正、具透明度。

她說認識曾蔭權三十年,認同辯方所說,他是盡責、全心全意為香港付出的公務員。

主控官問她是何時知悉曾蔭權與雄濤大股東黃楚標有私人連繫?劉吳惠蘭指是看報紙才知道,她不知曾蔭權打算退休後搬至深圳居住,亦不知道深圳單位是由黃楚標出錢裝修。

主控官再問,誰對發牌擁有最終決定權。劉吳惠蘭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對發牌擁有最終決定權。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時任商經局常任秘書長的謝曼怡作供。她認同辯方提問指,曾蔭權非常盡責、做事認真,不會掩飾自己。

曾任特首私人秘書和特首辦常任秘書長的麥靖宇回應控方提問時表示,不記得看過2012年曾蔭權租住深圳單位曝光後的新聞稿,強調是行政長官的私事,不是公務。

麥靖宇指在特首辦工作期間,幾乎每日會見到曾蔭權,他說首次知道曾蔭權租住深圳單位是他上電台訪問之後。

麥靖宇星期三會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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