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出生子申特區護照遭拒 華裔律師司法覆核敗訴

法庭

發佈: 2017-01-24 22:18

撰文: 無綫新聞

華裔律師為加拿大出生的兒子申請特區護照被拒,並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入境處決定。高院今日頒下判詞駁申請,司法覆核被撤銷,並需支付入境處8成半訟費。

加拿大籍華裔律師勞天佑與妻子在加拿大誕下長子後返港,之後在香港再誕下兩名子女。夫婦於13年為3名子女申請特區護照,但因長子在加國出生並非中國公民,遭入境處拒發特區護照。

判詞指,根據中國的國籍法,只有兩類人士屬於中國公民,包括在中國或香港出生而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及符合國籍法的要求的人士。雖然勞天佑長子是具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但並非在中國或香港出生,故不符合國籍法的其他要求。

申請人指,根據人大常委於1996年對國籍法進行的解釋,所有「香港中國同胞」即使持有「英國屬土公民(BDTC)護照」或BNO都是中國公民,英國公民身份不予承認,這解釋已為「香港中國同胞」定下新定義,勞天佑長子作為香港中國同胞亦應被視為中國公民。

但法官則認為,該次釋法只為處理持有英國護照人士的情況,而不是為符合「香港中國同胞」條件的人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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