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選舉管理委員會早前建議,考慮禁止立法會候選人公開發布「棄選」言論。
民主黨九龍東議員胡志偉表示:「『棄選』言論,當它不跌入直接或間接引致他人當選狀態,我自己的行為去說明一些事情,你都說不行、要有規範,是否已走過位?如果你認為這樣,你應該檢討我們是否應重新建立『退選機制』。」
民建聯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表示:「最明顯在候選人辯論中,若我多一位參選人,我就可以利用多些資源,包括時間資源,在辯論環節中多一個時段,攻擊你派別少的候選人,之後『棄選』,無傷大雅,達到效果,這是牴觸公平、公開、公正。」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岳鵬說:「我們會聽取議員意見後,如果我們就所謂「棄選」,有進一步想法,稍後會回來立法會,向議員交代未來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