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 法官料下周總結案情及退庭商議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2-07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案,控方展開結案陳詞,陪審團預料下星期三會退庭商議。

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以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決定不自辯,辯方亦不傳召證人。

主控官結案陳詞時指,曾蔭權作為全港最有特權的官員,為自己退休居所以權謀私,一邊租用黃楚標深圳的豪宅,一邊發廣播牌照給他的雄濤廣播。

法律上控方不需要證明曾蔭權作為行政長官,提供甚麼實質利益,但他持續兩年多向行會及公眾隱瞞租樓及裝修的事,是刻意隱瞞與黃楚標的秘密關係,明顯涉及貪污賄賂。如果他不是特首,業主又何以完全按照他意願裝修。

而曾蔭權透過特首辦,要求發展局提名和確保何周禮獲授勳,但典禮上假裝不認識對方,是明顯濫用授勳制度,獎勵為自己裝修的設計師。

主控官又指,曾蔭權於2012年受訪時聲稱無同商人秘密交往,自稱在「陽光下做事」,但實際上他涉及官商勾結、利益衝突。

至今辯方未解釋為何同日早上,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及曾蔭權太太,分別提取及存入35萬現金。

控方指辯方可能會用「巧合」,或「不幸」來解畫,但現實生活中,通常為了掩飾資金來源才會用現金。

法官已決定由下周一開始總結案情,有陪審員表明,下周二是情人節當天已有安排,為了遷就他們,法官決定在2月15日、即下周三讓陪審團退庭商議。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