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控方結案陳詞 指黃楚標廉價售出單位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2-07 22:30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案,控方結案陳詞,指曾蔭權租住深圳單位,實際是業主黃楚標以廉價將單位售予曾蔭權。

決定不自辯的曾蔭權,在太太陪同下到高等法院應訊,繼續由主控官結案陳詞,指曾蔭權於2012年,接受無綫電視訪問時說,為了避嫌而不敢在香港置業,希望卸任後租住深圳物業。

控方指曾蔭權早知報章記者已掌握他租樓細節,他提前「自我引爆」,實際上誤導公眾。他亦無如實交代太太與何周禮商討裝修,控方亦懷疑曾蔭權太太向黃楚標支付的80萬並非租金,而是秘密交易,讓被告廉價買得豪宅。

至於黃楚標公司在報章刊登聲明,指東海集團在香港無任何業務亦是誤導,實際上黃楚標是雄濤廣播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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