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 辯方反駁控方指控無真憑實據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2-08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控方指曾蔭權向黃楚標支付的80萬人民幣租金,實際是黃楚標以低價賣樓,作為賄賂,辯方反駁這些只是猜測,全無真憑實據。

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結案陳詞,指曾蔭權不出庭自辯是被告的權利。因為舉證責任完全在控方身上,控方的講法只基於猜測及假設,很多指控並無真憑實據。

辯方指雄濤廣播早於2008年已獲政府批出AM頻道廣播牌照,指控雄濤要收買高官並不合理,加上政府發牌有既定程序,特首一人難以左右發牌決定。而政策局及廣管局都支持發牌,曾蔭權透過發牌收取利益的動機並不成立。

辯方又認為陪審團不能假設政客就是喜歡說謊,要小心衡量控方的指控。辯方說控方形容案件是官商勾結,是對曾蔭權的偏見,辯方希望陪審團要公平對待曾蔭權,不能偏聽控方講法。

曾蔭權在2012年2月被傳媒揭發租樓的前夕,接受無綫電視訪問時,主動提及租樓的事。控方指曾蔭權當時說,「最近」租樓是說謊,實際上曾蔭權太太於20個月之前,已向黃楚標支付80萬人民幣租金。而雙方租約、協議和收據都是事後於2012年才訂定,控方懷疑這80萬人民幣根本是黃楚標平價出售六千呎豪宅給曾蔭權退休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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