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抽查61款潤膚乳 部分含致敏香料或防腐劑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2-14 21:48

撰文: 無綫新聞

消委會檢視市面61款潤膚乳的標籤成分,一半含有可致敏的香料,部分亦含防腐劑,包括聲稱適合濕疹人士及嬰幼兒使用的產品,呼籲消費者購買時細閱標籤。

冬天較乾燥,使用潤膚乳前,市民有否細閱標籤呢?消委會檢視市面上61款潤膚乳的標籤及成分資料,只有這四款標示,不含致敏機會較高的成分。

超過一半樣本含有一種至十二種可致敏的香料成分,七款含有可釋出甲醛的防腐劑,這款更聲稱適合濕疹患者使用。消委會指,有濕疹或皮膚炎的人,用後會增加出現不良反應的風險。

另外,有十六款潤膚乳含有較易令嬰兒皮膚敏感的丙二醇,亦有五款含有可令幼兒皮膚刺痛的尿素,其中一款更聲稱適合嬰幼兒使用。而這四款就沒有標示成分列表,

消委會指,現時本港法例沒規定包括護膚品在內等的化妝品,必須列出詳細成分,建議參考海外做法,加強監管。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說:「一個全成分標示,即所有成分也要標示出來,及成分應按降序,即按濃度次序排列,讓消費者可看得很清楚,我們很希望香港也參考外國法例,制定相關化妝品條例的規管,因為這些產品我們幾乎每天也會用。」

消委會指,只有一款樣本沒有標示使用期資料,開封後使用期由4至24個月不等,建議市民開封後應盡快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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