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先後出席記者協會舉辦的座談會,三人都簽署約章,承諾當選後會捍衛新聞自由。
座談會先由胡國興「打頭陣」,他認為《基本法》二十三條不會對新聞自由造成影響。他說:「二十三條立法不影響(《基本法》)二十七條,保障香港人各種自由,可以這樣做,毋須太驚慌。我們的言論自由,我們的新聞自由,在這條保障得淋漓盡致。」
曾俊華就被問到在任財政司司長時,以寫網誌代替接受傳媒面對面訪問。他回應指:「其實我見記者的次數是不少的。」不過,曾俊華被指坐下來做訪問次數少,他就表示:「這些大家是可以考慮的。」
他承諾一旦當選,會開放更多採訪。曾俊華說:「我當選後希望我們的政府是一個透明度高的地方,大家都知道政府做甚麼、是循規蹈矩的政府來的。如果開記者會能令大家更清晰,我覺得一個月一次(開記者會)是可以的。」
林鄭月娥就建議檢討公營廣播政策,改善港台數碼電視廣播,她說:「中央電視台的第九頻道,我真的希望有中文廣播。第二是對於直播台,港台可以播放官員精警(言論),例如『官到無求膽自大』,不斷給我播放,另一個台更加不行。」被問到哪一個電視台,林鄭月娥就指:「資源不夠,太多硬照。」
對於傳媒批評現屆政府官員經常選擇「吹風會」閉門簡介政策取代記者會,林鄭月娥強調會加強政府透明度。
三人又分別簽署「新聞自由約章」,承諾當選後捍衛新聞自由、任內落實《資訊自由法》和《檔案法》,以及在未有社會共識前,不會強行推動《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