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數字顯示,去年81宗未授權股票交易個案,涉及一億五千多萬。股票交易經銀行與經證券行的網上或手機程式進行,客戶如有損失,所獲得賠償亦會不同。
有近二十年買賣股票經驗的明叔,去年九月在內地使用Wi-Fi,經手機應用程式登入過證券公司戶口,懷疑被人盜用密碼,買賣細價股,交易額近一千萬元。
證券公司客戶馬錦明表示:「他(證券公司)不可能說,他打了十多個電話也找不到我,就任由他(黑客)操作。共一小時零五分鐘,這麼大的機構,沒可能任人入侵,買細價股,一直無限價地掃貨。」明叔說最後他損失二百多萬元,證券公司無賠償。
證券公司指,系統發現交易異常後,已立即凍結明叔戶口。
金管局指去年四月至今,有八間銀行,共九十五個證券戶口被非法盜用,大部分都有損失,涉及金額約一千六百萬元,客戶全部獲得賠償,另有七間有戶口被盜用的證券行並沒有「賠足」。
根據《銀行營運守則》,除非戶口持有人涉及欺詐或嚴重疏忽,例如無妥善保管密碼,又或者發現問題後,未能在合理情況下通知機構,否則客戶毋須對未經授權交易負責。不過,證監會對證券行就沒有類似規定。
本身是證券集團創辦人的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認為,要令證券行「生存」,監管條例需較寬鬆。
經民聯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表示:「有很多事情這個社會要融洽,社會要考慮整體的利益,不可以單純一個問題,便質詢整個體制有甚麼不好。」
證監會近月曾與證券行商討加強網上保安的問題,未有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