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針對一約多伙採應對措施 否認過去輕視問題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4-11 06:31

撰文: 無綫新聞

針對近期私樓市場「一約多伙」明顯增加,政府宣布午夜起收緊住宅印花稅機制,以一張合約買逾一個單位,劃一收印花稅百分之15。

政府一星期前說過,如果會對用首置買家身份「一約多伙」置業,逃避繳交雙倍印花稅採取行動,不會有「預告」。

政府傍晚就宣布修例。午夜起,這些以一份文書購入多個私人住宅單位的交易,劃一須繳付百分之十五從價印花稅。

政府解釋,去年十一月推出這項「辣招」後,「一約多伙」有增加趨勢,由一月時二十至三十宗,到上月增加至一百八十宗,有必要採取應對措施,但否認過去輕視問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我們觀察到比例上升,去到最近(佔成交)百分之4.7。以及我們看到,有個案存在一個文書三個單位、四個單位、五個單位,甚至個別七個單位都有,我們有合理理由相信,現在有人用這種方法迴避百分之十五的印花稅。」

被問到之前是否疏忽問題,他說:「我不會覺得是甚麼疏忽問題,當年雙倍印花稅法案由陳家強局長推動,包括稅務部門,整體判斷,當時來說不認為這是問題,數字亦看到,當時引進雙倍印花倍後,『一約多伙』情況不嚴重。」

行政長官梁振英就說,「一約多伙」做法違背推出「辣招」的原意,有必要採取措施,確保港人自住需求優先。

梁振英表示:「投資者用一張合約,買多過一個單位,他們投資決定可以很迅速,地產商加價後,他們加價可以很『勇』,因此雖然佔的比例比較小,但在市場確實造成,即使在高價位開盤的情況下,地產商去貨去得很快,使得有不少買樓自住的小家庭,要與這些投資者競價入市,這個是一個不理想的情況。」

但為照顧真正自用買家,政府指稅務局會以地契佔用許可證等文件,判斷買賣涉及的是否「一個單位」。根據一貫做法,打通兩個單位、物業連接一個天台、一個車位或者毗鄰花園,都被視作一個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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