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旅行社主任向下屬收取回佣 判罰150小時社服令

法庭

發佈: 2017-05-01 23:5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旅行社前櫃台主任涉嫌向下屬收取回佣,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需支付堂費。

案情指,34被告陳賢傑曾任職旅行社櫃台主任,向下屬轉介兩項旅遊產品及服務訂單,下屬因而獲得六千多元佣金後,涉嫌向對方索取5100元回佣,六次以電話或訊息催促。

辯方指,被告無案底及有悔意,當時他妻子需接受治療,希望法庭可按報告的建議判刑。裁判官表示,有關報告只建議被告接受較低時數的社會服務令,認為需將服務時數提升至150小時,並需支付堂費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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