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樂隊涉無工作簽證演出 有議員指因場地問題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5-08 03:30

撰文: 無綫新聞

現時海外人士來港工作都要申請工作簽證,入境處過去三年共批出工作簽證予約三萬個海外運動員及表演者。

本港不少音樂場地在舉辦活動時都會邀請海外人士來港表演。而海外足球隊亦不時獲邀訪港。

由去年四月至今年二月,有近一萬名海外運動員及表演者獲入境處批出工作簽證,與之前兩個年度相若。

入境處表示,外國表演者要來港演出,負責邀請的團體以及表演者都要各自遞交申請表格,填寫內容包括活動舉行詳情和來港表演原因等。一般交妥資料後,處方需要四星期處理。

在今次事件協助涉事外國樂隊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示,據知多個管理工廈表演場地的機構近期為樂隊申請工作簽證都不獲批,原因涉及地契條款。

公民黨九龍東議員譚文豪表示:「地契的使用是甚麼,甚麼叫工業使用,政府是有話語權。只要你地契解決不到,其他所說的無論是娛樂場所牌照,或者今次所說的要去申請工作簽證,你都是做不到的。」他希望政府放寬有關場地的使用規定。

民建聯就認為一定要符合安全,政府才可批出許可。

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表示:「逢有大量人聚集地方,安全及合乎消防安全條例十分重要。所以我們不可以因為鼓勵多些LIVE HOUSE,多些音樂人來表演,而鼓勵安全不足的地方舉辦大量市民聚集活動。」她認為今次事件是有人沒有申請工作簽證,與警方是否打壓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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