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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球教練訛稱前港隊代表 違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社服令
羽球教練訛稱前港隊代表 違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社服令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5-30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羽毛球教練訛稱是前香港隊代表,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案情指26歲被告梁浚豪在網上和店舖招生,訛稱自己是羽毛球前香港代表隊成員,曾參加亞運。「一對一」的訓練收取每小時450元學費,較一般教練貴約一倍。
海關接獲投訴後放蛇,相約到運動場後將他拘捕,是第一宗虛報教練資歷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案件。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考慮被告認罪以及有羽毛球比賽經驗,因此給他最後一次機會,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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