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來港開戶洗逾億黑錢 判囚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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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7-05-31 01:16

撰文: 無綫新聞

內地男子來港開設銀行戶口,清洗1億2600多萬元黑錢,承認串謀洗黑錢等兩項控罪,被判監3年4個月。

44歲姓郭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洗黑錢及洗黑錢罪。

案情指,他持雙程證來港開設兩個銀行戶口。在2013年4月至8月期間,有1億2600多萬元黑錢,經他的戶口轉走,部分黑錢涉及海外一宗電郵詐騙案。他聲稱是內地朋友借用戶口,不知道金錢來源。

法官指洗黑錢是嚴重罪行,被告借出戶口間接鼓勵犯罪者,必須判阻嚇性刑罰。

警方歡迎裁決,呼籲市民不要隨便將戶口借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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