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召開公聽會,討論提高社福機構高層人員薪酬和現金津貼的透明度。社署指已分階段將機構檢討報告上載,方便公眾監察。
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說:「規定每年得到社署資助一千萬元或以上,資助額佔機構運作收入超過百分之五十,每年需提交最高三層薪酬條件檢討報告。這個檢討報告會同時要求他們解釋與去年對比的變動,我們三月開始已分階段在社署網頁建立了與這些機構的連結,或直接上載周年財務報告及檢討報告。」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總幹事邱智恆表示:「社署一直以來,沒有一個有效措施,保障前線薪酬,現在連高層這樣發放大額津貼,可能涉嫌濫用公帑,其實社署亦沒有多交代,有甚麼有效措施去改善?只是說將報告披露出來,大家容易查閱,我們欣賞較容易看,方便我們監察,但社署是否有責任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