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標準工時委員會的資方代表認為,政府的方案照顧不同行業實際情況,但勞方認為不能接受。
工時政策框架出爐,月薪一萬一千元或以下的「打工仔」將有僱傭合約訂明工時及超時「補水」,有月入不足一萬一千元的清潔工歡迎政府的建議,但亦有隱憂。
一名清潔工人表示:「有得補(工資)就好,有得讓你超時工作,最怕(僱主)不讓你做。」
有市民認為建議是好是壞,視乎實際推展情況:「一萬一千五百元呢?一萬一千零一元呢?很多灰色地帶。你(工資)一萬一千一百元的,我加十元工資給你,是否高過法例,不受法例保障?」
有標準工時委員會資方代表認為,目前的方案能顧及僱主在不同行業與僱員就實際運作情況商討。但亦認為可能會有企業以不同方式避免要超時補水。
標準工時委員會資方委員郭振華表示:「有些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可能會考慮到若加班,要付1.5(協議工資率)是過高,同樣在加班時間不能做到補時的方法,可能企業會考慮將工序分開時間,甚至上班時間的長短以配合,可能人手上需要更多人,但工時可能會縮短。」
早前因不滿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建議方案而不再擔任委員會勞方代表的梁籌庭,認為建議方案涵蓋「打工仔」數量太少,對於以合約形式訂明工時,是不能接受。
標準工時委員會前勞方委員梁籌庭表示:「老闆拋出來的方案指,一星期要做五十二小時,或者至六十小時,你是否願意?你願意就上班,不願意就其他人做。根本作為打工仔就沒有議價能力。」
梁籌庭稱,會與勞工界團體開會,再決定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