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即將交代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本身是法律學者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建議,於西九龍總站設立專區,實施「一地兩檢」,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執行內地法律並不違反《基本法》。公民黨議員郭榮鏗認為,內地司法管轄權不適用於本港。
經民聯九龍西議員梁美芬說:「『一地兩檢』是不涉及《基本法》第22條,原因『一地兩檢』不是容許內地的邊檢人員,來香港境內執行香港的入境事務,去影響或干預,不是這情況。世界很多『一地兩檢』模式都很成功,都是各自的邊檢人員,執行自己司法管轄內的法律。設立一個專區是最可行方式,其實兩地的執法人員都是陽光下進行,為甚麼呢?因為大家在公眾監督,有充分的透明度。我相信香港高鐵『一地兩檢』一定以深圳灣口岸模式作藍本。」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說:「香港的司法管轄權是一個完整不能分拆的概念,香港的司法管轄權是適用於整個香港的版圖,香港任何一部分都是受香港的司法管轄權所控制。如果你說突然有一塊地方於香港,是另一個內地的司法管轄權所適用,我看不到如何可以符合《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