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規定基因改造食物銷售前須作安全評估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7-11 01:34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議規定基因改造食物在本港銷售前,必須接受安全評估。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討論規管基因改造食物的建議。現時本港對於基因改造食物,只是鼓勵自願性標籤。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建議推行銷售前安全評估計劃,由食安中心訂立原則及指引。基因改造食物的開發商,必須先提交文件用作進行食安評估,相關食物通過評估後才可在港出售。

食安中心會編製獲批准的基因改造食物一覽表,上載中心網站,供市民和業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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