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商印花稅修例 民主建制倡延換樓退稅期限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7-12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舉行暑假休會前最後一次大會,將恢復二讀辯論《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民主派及建制派都提出修訂,建議將換樓退稅期限,由半年延長至最多一年。

現時除了首次置業外,港人所有住宅物業交易,印花稅率劃一是百分之十五。但法例容許市民在購買第二個住宅物業後,半年內放售第一個物業可獲退稅。

立法會今日恢復二讀辯論《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民主黨的涂謹申提出修訂,延長退稅換樓期限。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涂謹申稱:「在成交這麼少之下,我覺得換樓由半年限期可以退稅,加到九個月或者十二個月,我覺得比較符合交投量一致一些。在審議委員會裡面,我沒有聽過一個同事,無論是建制派還是民主派,說不支持。」

與涂謹申提出相近修訂的周浩鼎指,民建聯會對涂謹申的修訂投棄權票。

民建聯區議會(二)議員周浩鼎表示:「如果涂謹申的議案通過,不需要投我那個。不過當然民建聯,我們的黨團有規矩,如果我們自己有成員提出修正案,我們就投自己那個。」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指,從各種數據顯示,超過九成三換樓人士,可以在三個月內成功換樓,認為議員的修訂會產生誤會,與法案原意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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