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水族店東主涉將銀龍魚放入充氣袋再擲在地上,早前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日被判監禁六星期,緩刑一年。
案情指,二十九歲的被告許國裕,為向顧客證明注滿液體的充氣袋有避震能力,將一條觀賞用的銀龍魚放入充氣袋中,再四度將其擲在地上,過程被市民拍攝上載社交網站,有市民見到後感到厭惡,報警揭發此案。
被告今次求情指,對犯案深感後悔,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指被告的報告尚算正面,感化官指今次或為單一事件,被告不需接受感化;而被告現時任職冷氣技工,判社會服務令亦未必適合。
由於被告開設的水族店在案發後已經結業,更於今年3月破產,裁判官考慮被告無案底、初犯,且重犯機會低,判被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