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團體下午遊行至終審法院,聲援黃之鋒、羅冠聰等,因為律政司覆核刑期,被改判監禁的十六人。警方估計遊行高峰期有22000人。
遊行由民陣、社民連及香港眾志等團體發起,下午在灣仔修頓球場外出發,由於球場有其他活動,遊行人士要站出馬路。警方封鎖介乎修頓球場對出一段盧押道給遊行隊伍聚集。
他們之後經軒尼詩道、金鐘道,遊行去中環的終審法院。遊行人士不滿律政司,就黃之鋒等學生領袖衝擊政府總部案,及反對新界東北撥款衝擊立法會案提出覆核刑期,令黃之鋒、羅冠聰等十六人被改判即時監禁。
有人穿囚犯衫,指黃之鋒等人是良心犯,受到政治打壓,亦有人批評刑期不合理。
有遊行人士說:「他們要負應有責任,但政府不應在三人服刑之後,再做刑期覆核,因為這樣是不合理,上訴庭不應該做一個等同重審的動作。」
亦有遊行人士說:「就算有些犯了法可能標準並非一樣去作判決。同類案件,不是學生那些,判刑比較輕。」
期間警察封鎖部分行車線,維持秩序。遊行人士去到中環的終審法院外集會,參與的團體形容,今次遊行是自「佔領運動」後最多人參與的遊行。
遊行大會發言人岑敖暉表示:「這反映特區政府、中共政權,以至律政司,希望以嚴刑峻法打擊香港市民、阻嚇香港市民繼續參與政治,繼續走上街頭的陰謀,可以說是全盤失敗。」
他認為,市民不會放棄爭取自由同公義。
政府發言人回應遊行,強調上訴庭處理黃之鋒等三人的刑期覆核,完全不存在任何政治考慮。指控法庭受政治干預是沒有理據和基礎,而案件由檢控到上訴庭判決,亦完全是按本港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進行。
政府指,社會對判決有不同意見,而相關被告表示考慮上訴,事件應依據司法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