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以假支票網購騙取財物 被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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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7-08-22 00:30

撰文: 無綫新聞

四名青年涉嫌利用假支票在拍賣網站購物,被控欺詐、串謀處理贓物等共14項控罪。其中第四被告黃諾軒早前承認4項欺詐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入教導所。

案情指,四名年齡介乎18至21歲的被告,在拍賣網站分別向13名賣家購買名牌手袋、智能電話及名表等,之後以「假支票」訛稱已入帳至賣家銀行戶口,騙取貨物,涉及款項近27萬港元。

案中第四被告黃諾軒早前承認4項欺詐罪。法官判刑時指,案情相當嚴重,詐騙手法複雜,原本應判被告即時入獄,但深受黃母的求情信打動,改判被告入教導所,並勸喻他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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