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庭上認欺詐逾13萬元 求情指因一時愚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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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7-08-27 21:1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女警涉嫌詐騙四人金錢,又用他人資料向財務公司借貸,被廉政公署控以四項欺詐罪,她承認控罪。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現已停職的44歲被告劉潔玲,被控在14年至16年間,向四人訛稱胞弟欠債,借款逾十萬元,又索取他人的個人資料及戶口號碼,在網上向兩間財務公司申請借貸,獲批共三萬元。

被告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前夫賭博欠下巨債,需獨力養育兩名兒子及承擔債務,因一時愚蠢而犯罪。

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考慮到求情因素,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待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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