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危駕致他人死亡案覆核刑期 改判囚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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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7-09-01 02:4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貨車司機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改判即時入獄八個月。

案發於前年十一月,61歲被告駕駛貨車,在長沙灣興華街撞死一個推著輪椅過馬路的86歲老婦,早前在區域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指被告是專業司機,但撞倒人後不懂反應,不滿刑期過輕。

上訴庭指案件極為嚴重,判社會服務令絕對錯誤,考慮被告認罪及完成社會服務令,改判八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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