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泰否認侮辱國旗兩控罪 案件本月29日裁決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09-14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倒插國旗及區旗案,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裁判官定於本月二十九日裁決。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鄭松泰否認一項侮辱國旗及一項侮辱區旗罪控罪。

辯方陳詞時指鄭松泰希望透過倒插旗幟的行為,吸引離席的議員返回座位,以免造成流會,相反他可能極尊重國旗及區旗,因他相信旗幟有象徵意義,因此並不構成侮辱。

控方陳詞時指,鄭松泰並不須弄污旗幟,只須有實體接觸即可構成侮辱。

案件涉及去年十月,鄭松泰在立法會大會點算人數期間,將部分建制派議員枱上的國旗及區旗倒插,裁判官上星期裁定表證成立。

根據法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區旗,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三年及罰款五萬元。

更多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