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商修訂建議 選民日後須持身份證正本領取選票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10-19 19:32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的規例修訂建議,選民日後必須持身份證正本,才可領取選票。

根據現時法例,選民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或顯示姓名及照片的任何其他文件,便可領取選票。去年立法會選舉,有傳媒報道有選民出示身份證副本可獲發選票。

政府指,法例可能會令不同票站有不同的處理,建議修訂規例,選民要出示身份證正本領取選票。若遺失身份證可出示入境處收據,或警署報案紙配合護照作核實。

對於有議員要求豁免年長選民出示身份證正本,政府指法理上有欠妥當。相關規例修訂後會在十二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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