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建制派議員提交34項修訂,修改《議事規則》,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指,如果修訂不經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立法會主席可以拒絕放上議程。另一名前主席范徐麗泰就質疑,非建制派提出修改議事規則另有目的。
非建制派議員選擇不經議事規則委員會,直接將34項修改《議事規則》修訂,交由立法會大會進行表決。
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指,立法會主席有權不接納議員提出的修訂。曾鈺成說;「主席可以考慮,說因為歷來做法,都先在議事規則委員會談好,再在大會辯論表決,亦可能指示把這些建議,交回議事規則委員會。」
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質疑非建制派議員,提出修訂是另有目的:「明顯是當建制派要做這件事,非建制派決定用這手段,另一種『拉布』,如果主席讓他放上議程,就可以『拉』到很長很長,那麼議事規則要修改,要很長時間才做得到。」
她認為,如果修改未經議事規則委員會取得共識,即使提交立法會大會,通過的機會很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