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上,有議員質詢政府未有善用新界約1300公頃棕地,要求全部收回作建屋之用,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認為不切實際。
公民黨新界西議員郭家麒指:「有輿論指出,建屋土地匱乏問題源於政府沒妥善處理發展商囤積農地情況,會否考慮引用《收回官地條例》,悉數收回所有棕地作建屋用途?」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稱:「如果期望政府可以悉數收回所有棕地,作建屋用途,亦似乎不切實際,因為這是假設所有棕地都適合作房屋發展,而收回棕地亦必須確立能用公共用途要求。事實上並非每一塊棕地都有發展潛力,例如有些棕地分布雜亂零散,形狀不規則,或處於有發展規限的地帶等。不過政府從來沒迴避發展棕地,在多管齊下策略下,我們確立棕地是我們中、長期土地主要來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