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戶外燈光約章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11-01 02:24

撰文: 無綫新聞

銅鑼灣鬧巿百貨公司外牆一個巨型屏幕啟用,有區議員擔心屏幕造成的光害,滋擾附近居民。

晚上過多強烈的戶外燈光,除了造成光污染,亦引起能源浪費等問題。環保署接獲有關戶外燈光的投訴,由2014年的229宗,上升至去年的337宗。

今年首3個月亦有60宗投訴,涉及包括店舖燈光,廣告招牌、建築物的燈光裝置等。2008年,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曾承諾,研究立法規管光污染。

環境局去年四月推出《戶外燈光約章》,鼓勵參與的物業管理公司,商場或酒店等機構在預調時間,即晚上十一時或午夜十二時至翌日早上七時,關掉對戶外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

如果有參與約章的地舖在這段時間繼續營業,招牌燈光可獲豁免不用關掉,但不能以閃動形式照射。約章對開燈時間,燈光強度及數量並無管制,至今超過四千八百個物業和商戶簽署約章。

環境局指會在下年度檢討《戶外燈光約章》成效。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