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入稟小額錢債 向警務處索償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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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7-11-06 03:08

撰文: 無綫新聞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警務處處長索償四萬五千元,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

黃之鋒到西九龍裁判法院的小額庭應訊,審裁官早前建議黃之鋒將申索文件的被告,改為代表所有政府部門的律政司司長,但黃之鋒因為衝擊政府總部案,被改判監禁,到上月底才獲准保釋,未能作出修改。

審裁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中再提堂。

黃之鋒聲稱七月一日準備遊行時,被警方無理鎖上手銬及禁錮一小時,事後警方告知無意拘捕他。黃之鋒入稟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追討人身侵犯、聲譽受損等賠償共四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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