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成判囚四个月 裁判官指被告说法欠常理

發佈日期: 2022-11-24 20:32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工程师在反修例冲突期间,在港铁黄大仙站外管有镭射笔及胶索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成,被判囚四个月。

案件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审理,现年26岁被告陆建希,被控2019年10月13日在港铁黄大仙站E出口外,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镭射笔及管有一包胶索带,意图用作摧毁或损坏他人财产。

裁判官莫子聪指,案发时有人群聚集,被告声称到黄大仙祖母及叔叔家搬家具,及带胶索带整理电线并不合理,因当时正值社会事件,被告不可能出门前不看传媒报道,了解经过地方是否安全,亦应检查所带物品,以免自招嫌疑。被告叔叔是高级仓务管工,可自行搬家具,毋须被告冒高风险来帮忙,整理电线亦有其他替代品。

被告案发时又将镭射笔带在身上,不合常理,如被告翌日工作时需用,应放在翌日会穿衣物,才万无一失,镭射笔随时亦可取出,认为被告是意图伤害或与其对抗的人,如警员的眼睛。而案发时管有胶索带,是意图将杂物及栏杆绑起堵路。

裁定被告两项罪名成立,考虑被告表现出悔意及认同控方出现检控延误,共判囚四个月。并提醒被告要记得集中建设、不要集中破坏。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