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19年黄大仙管有镭射笔等 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成判囚4个月
發佈日期: 2022-11-24 10:51
港澳



工程师三年前在港铁站外管有镭射笔及胶索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成,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囚四个月。
案情指,现年26岁被告陆建希,2019年10月在黄大仙站出口外,携有一支镭射笔及一包胶索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意图损坏他人财产两罪。
裁判官莫子聪指,被告声称当日到祖母及叔叔家搬家具,携带胶索带整理电线并不合理,因事发时正值社会运动爆发,不可能出门前不了解经过地方是否安全,亦应检查所带物品,以免自招嫌疑。
裁判官指,被告叔叔是高级仓务管工,可自行搬家具,毋须被告冒高风险来帮忙;整理电线亦有其他替代品,最后判两罪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