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苹果》前高层涉危害国家安全罪罪成 押后至黎智英案审结后判刑
發佈日期: 2022-11-2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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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虹等六名《苹果日报》前高层承认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法官裁定六人罪名成立,押后至《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案,审结后才判刑。
各被告由囚车押送至高等法院。大批反恐特勤队警员持枪在庭外戒备。
案件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李素兰及杜丽冰审理。
六名被告,分别是《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苹果日报》前副社长陈沛敏、前总编辑罗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英文版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及前主笔杨清奇。他们在庭上承认控罪。
六人承认的案情指,2019年4月至去年6月期间,联同《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三间公司等串谋刊印、发布、出售煽动刊物,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他们继续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势力,以危害国家安全。
控方陈述案情指,张剑虹作为《苹果》三间公司的董事、陈沛敏及罗伟光则在前年八月分别被委任为《苹果》两间公司的董事。
《苹果日报》在涉案期间,共印刷7,800几万份报纸。在2000年已注册公司域名,市民可以在网上搜寻《苹果》的报道。至2019年更引入会员订阅制,当年9月已有近三百万人注册。六名被告同意控方读出的案情。
法官杜丽冰裁定六人罪成。
控方要求押后至下月一日开审的黎智英案审结后,六名被告才判刑。庭上透露,张剑虹会在黎智英案以污点或特赦证人作供。
法官同意黎智英案判决对本案有影响,要求辩方向法庭提交求情的书面陈词,等黎智英案审结后,再处理六名被告的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