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無合理辯解攜鐳射筆判囚5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上寶貴一課

發佈日期: 2022-08-0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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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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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中學男教師,2019年在灣仔因攜有一支鐳射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囚5個月。

被告黃坤培,被控2019年9月15日在灣仔馬師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一支鐳射筆。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因今次被定罪而失去教席,已上了寶貴一課。

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指,案發在社會運動最熾熱時候,被告在公眾地方管有武器,控罪性質嚴重,必須判處監禁式懲罰。考慮被告過往沒有定罪紀錄,以監禁6個月為量刑起點,因為其良好背景,酌情減刑一個月。

被告獲准繼續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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