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俊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對刑期提上訴 獲改判囚5年
發佈日期: 2022-08-03 21:11
港澳



一名男子去年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之後被判囚5年9個月,他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改判監禁5年。
上訴庭指,被告馬俊文鼓吹把「港獨」活動變成民間傳統,做法極不負責任,更屢次在獲得保釋後,立即接受記者訪問,並重複煽動別人分裂國家,視法紀如無物,維持原審法官界定這宗案件屬「情節嚴重」的裁決,但認為以監禁六年為量刑基準是明顯過重,改以5年3個月為量刑基準,考慮到被告抗辯手法節省法庭時間,酌情扣減3個月,最終改判監禁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