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將向梁國雄等人追討議員薪津 限四周內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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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11-26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會向被撤銷議員資格的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追討薪津等款項,介乎270萬至310萬元,四人有四星期作回覆。其中羅冠聰回應說,絕不認同行管會的決定。

高等法院七月時,裁定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去年十月十二日的議員宣誓無效,四人的議員資格由當日起撤銷。

立法會行管會召開特別會議,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後指,行管會考慮法律意見後,決定向四人追討由去年十月十二日起獲發的全數的議員薪金,及辦事處營運開支津貼。四人要交還的款額,介乎270萬元至310萬元。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行管會除尋求內部法律意見,亦取得外間大律師就此事提供法律意見。在商討及考慮法律意見後,委員考慮到有關款項涉及公帑,行管會有責任追討這些款項。原訟庭的判決已說得很清楚,(2016年)十月十二日已不是立法會議員,根據釋法說明,若不是議員,不可享受議員待遇。」

行管會向四人發出要求退還款項通知,要求四星期內回覆,行管會收到回覆後,會考慮下一步行動。梁君彥重申,根據本地法例,四人在被法院裁定取消議員資格前,於立法會內的投票均有效。

另外,行管會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另外兩名被撤銷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和游蕙禎,追討共186萬元薪津。梁君彥指還款期限已過,正交給律師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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