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指立會主席為被撤議員監誓 應向梁君彥追討薪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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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11-26 22:32

撰文: 無綫新聞

梁國雄認為,為四人監誓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應負上主要責任,有關款項應向梁君彥追討。

梁國雄稱:「是他(梁君彥)看著我宣誓,我沒甚麼可做,我又不能宣布。我是否可以(符合要求),亦不能做這做那,案件上梁君彥是被他人司法覆核,而不去答辯,也就是說是由他造成,若要賠錢應由他賠,我可自行宣布我是立法會議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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