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新加坡棄11歲兒 承認故意拋棄罪囚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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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12-11 22:4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將十一歲兒子遺棄在新加坡,早前承認對所看管兒童故意拋棄罪,今日被判監六個月。

48歲被告由囚車押送至觀塘裁判法院。辯方求請指,被告的兒子患有嚴重智障及自閉症,因照顧感到壓力,和相信新加坡是好地方,才遺棄兒子在當地,被告深感後悔。

裁判官指,被告做法出於愚昧,若向社署申請,相信會獲得協助而不需出此下策,判被告監禁六個月。

案情指被告在2014年7月,帶當時11歲的兒子到新加坡,並在魚尾獅公園附近獨自留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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